2011级专升本学生已经入校,凡户口由原专科学校迁移到我校的学生,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下半联,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和身高、血型及学生名单一份。注明:(在户口迁移证有非农业集体户口),交到本学院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统一收取上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江南主楼126室)。
截止日期:2011年9月19日
联系人:崔老师 任老师 联系电话:88067515
保卫处
2011年9月13日
黑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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