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变化之处
1、明确了对考试成绩存在异议的复核办法。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推荐院校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推荐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推荐院校。由推荐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强调了网报系统密码问题。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二、专升本相关时间表
三、专升本政策摘要
1、总体办法:“院校推荐,统一命题,分类考试,择优录取”。
2、推荐范围:专业综合排名前30%,或持有“双证”,或退役大学生士兵。
3、两证: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10月10日)。
4、专升本报考费150元。
5、先签诚信承诺书再领准考证。
6、先考试,后报志愿。
7、全省设八个考区,按照就近原则安排考点。
8、考试科目共两科,外语公共课为100分,专业基础课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9、省招考院统一组织试题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10、各科目主客观题均用答题卡,实行网上阅卷。
11、平行志愿,网上填报。可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
12、划定各科目组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1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择优录取。
14、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15、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到考生所在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办。
16、专升本学费按本科相同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
17、专升本被录取后如果未取得专科毕业证,则取消入学资格。
黑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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