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自学考试转考流程是什么?
一、外省转入手续
符合条件的转入考生可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管理室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入手续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黑龙江准考证填写《黑龙江省高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新准考证号栏填写黑龙江准考证号外省课程栏填写合格成绩名称、课程代码。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工作日)到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转考手续。
1.转入步骤:
(1).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3).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3).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入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2)上签字。
(5).省级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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